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扬州市成为全省首个通过“长三角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”项目验收的非试点地市

发布日期:2021-12-31 09:32    来源:扬州市政府信息资源管理中心   字体:[ ]

  近期,长三角公积金异地提取工作在扬州市取得突破性进展。在扬州市公积金中心、市住建局、市政府信息资源管理中心共同协作推进下,扬州市成为全省首个通过长三角“一网通办”平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服务项目验收的非试点地市(4个试点城市,9个非试点城市)。扬州市通过健全政策协同机制,打破信息融合壁垒,利用大数据技术实现了长三角公积金异地线上提取功能。以后在扬州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长三角地区购房,或来扬购房的在长三角其他地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,均可通过长三角政务服务“一网通办”平台申请办理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,全程不见面,零材料,零跑腿,申请人配偶在同一地区缴存的,可以一并参与申请。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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